關于“年份酒普遍含有塑化劑”的報道
一、背景信息
“截至目前,年份在兩年以上的白酒,無論品牌,凡是送檢的幾乎都存在塑化劑問題”,該言論從近日落幕的成都糖酒會上傳出,媒體對此大量轉載,使白酒質量安全再次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該言論實質是3月份酒鬼酒再次檢出塑化劑事件的發酵和延續。
二、專家解讀
1、塑化劑是一類常用的塑料添加劑,普遍存在于環境和生物體中。
塑化劑(也叫增塑劑)是一類常用的塑料添加劑,主要作用是增加塑料材料的柔軟性、延展性和可加工性。塑化劑的種類多達上百種,如鄰苯二甲酸酯類、己二酸酯類等。
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是使用最普遍的塑化劑,2011年臺灣發生的塑化劑事件中主要涉及的是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白酒塑化劑事件中涉及的也是鄰苯二甲酸酯類。常見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有20多種,如鄰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等。
塑化劑在環境和生物體中已經普遍存在。塑化劑如DEHP在塑料制品制造過程中會釋放至空氣中,在塑料燃燒以及夏季高溫條件下,塑料制品中的塑化劑也容易釋放出來。DEHP會釋放到土壤中,也會溶于地下水或地表水中。隨著工業廢氣、廢水的排放,以及塑料制品的廣泛應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早已進入環境,普遍存在于大氣、水體、土壤和生物體中。糧食在生產過程中也會富集環境中的塑化劑,因此用糧食制造的產品,包括釀造得來的白酒中也很可能存在塑化劑。
塑料應用于食物包裝材料時,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可能會遷移至食物中,對食品造成污染。大多數白酒包裝都有塑料部件,市場上有大量白酒就是裝在塑料桶或者塑料袋里出售的,這些塑料材料中的塑化劑都很有可能會溶入白酒中。相關研究與調查結果顯示通過飲食而攝入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情況普遍存在。丹麥研究人員曾在2000年調查研究了29種成人食品和11種兒童食品,發現50%的食品中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其中DBP的含量為0.09-0.19mg/kg,DEHP的含量為0.11-0.18mg/kg。另有文獻報道,健康人血清中塑化劑DBP 的含量最高可達7mg/L。
2、國際相關研究表明,大部分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對人類致癌性證據不足,DEHP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對健康的影響取決于其攝入量。
根據歐盟、美國的毒理學研究結果,大部分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都沒有列入致癌物名單,其中DEHP、DBP、鄰苯二甲酸丁酯芐酯(BBP)具有2類生殖毒性,即對動物產生生殖毒性,具有類雌激素作用,有可能引起男性內分泌紊亂,導致精子數量減少,但對人類致癌性證據不足,也尚未發現人體受危害的臨床病例。
DEHP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對健康的影響取決于其攝入量。世界衛生組織、美國食品與藥品監管局和歐盟分別認為,成人攝入25μg /kg·bw·d、40μg /kg·bw·d和50μg /kg·bw·d及以下的DEHP是安全的。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EPA)通過對DBP的生殖發育毒理學研究提出了“未觀察到有害作用劑量”(NOAEL),在此基礎上提出DBP經口攝入參考劑量為10μg /kg·bw·d。歐盟食品科學委員會(SCF) 通過科學評估,認為DEHP的人體每日允許攝入量(ADI) 為50μg /kg·bw·d,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的毒性更低,即使每天攝150μg /kg·bw也是安全的。
3、我國按照相關法規,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被列為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并且禁止在食品中使用。
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2011年我國原衛生部發布《關于公布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六批)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16號)》,將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列為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并且禁止在食品中使用。
2013年底發布的《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通報成人飲酒者DEHP和DBP初步風險評估結果的函》(國衛辦食品函〔2013〕283號),文件中明確對白酒產品中DEHP和DBP的含量做出了限量規定,規定DEHP在5.0mg/kg,DBP含量在1.0mg/kg以下時為合格。
三、專家建議
(一)建議通過政府網站、公報、發布會、新聞媒體等方式向社會公布權威信息,杜絕以訛傳訛的報道,避免公眾由于信息不通暢而造成誤解和恐慌。
(二)建議盡快制定白酒中塑化劑的國家標準,禁止使用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的塑料桶和塑料袋盛裝白酒。
(三)建議加大科研力度,研制開發并推廣使用更安全的塑化劑,從根本上解決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的潛在危害,保護環境和人民健康,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本期專家:
孫寶國,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學副校長、教授
